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推动各国各方共享制度型开放机遇,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实施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基于我国的市场优势与国内外环境的需要,稳步扩展制度型开放是十分有必要的。无论对国内市场还是对国际市场,制度型开放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与现实意义。
第一,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推动市场化改革。制度型开放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又一次以开放倒逼改革的历史契机。如要求国有企业及政府采购贯彻竞争中性原则,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代外资审批制度等举措,将有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优化,推动建立更加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对市场竞争及监管规则一致、工业技术标准一致和落实产权国际保护的国民待遇等方面的要求,将有效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第二,制度型开放有助于创造竞争新优势。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在贸易便利化与自由化、公平竞争、信息公开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具有更高标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助于中国加快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成本,提升供应链体系的运行效率,形成合作共赢的人文环境与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从而释放新的制度性红利,创造我国在全球经济贸易合作以及价值链分工中的竞争新优势。
第三,制度型开放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全球经贸新规则中的参与度。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全面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同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这表明我国通过稳步扩展制度型开放对接全球经贸新规则的决心。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为例,其在全球价值链的商业规则与纪律方面设立了更高标准,包括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等。同时,CPTPP针对以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供应链贸易等为代表的新挑战与新议题,引入了在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和反腐败等方面的新条款与新规则。制度型开放将推动中国积极主动地对接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让中国更有机会参与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的网络建设,更好地在国际经贸规则与全球经济治理中反映发展中国家的诉求。
中国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凝聚各方共识,实现公平正义,推动互利共赢。中国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环境,积极与国际高水平制度对接,不仅有助于保护在华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有助于向世界传递发展中国家的声音与诉求。同时,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能够减少因制度性差异而引发的贸易摩擦,逐步扩大国际市场合作空间,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提升世界经济开放合作的层次。由此可见,制度型开放不仅能够为中国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创造良好制度环境,更有利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薛熠教授《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制度型开放》讲稿摘编整理)